生物制剂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依从性,转换率,用药量和成本:一项意大利的观察性研究摘 要目的这项分析的目的是提供一套生物制剂的药物利用指标(依从性,转换率和用药量)以及相应成本(药物,住院和专科护理)的估计,这些研究数据来自意大利国家健康服务署治疗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方法我们利用三个地方医疗单位的行政数据库进行了一项观察性回顾队列分析。我们纳入了所有年龄≥18岁、诊断为RA、并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入组期)至少进行过一次生物制剂处方的患者。用药依从性的定义是指在随访的最后3个月内持续使用与在研究标注日期开始时使用相同的生物制剂。药物转换的定义是指在随访的最后3个月内,使用一种与研究标注日期开始时使用的不同生物制剂。同时,我们还评估患者入院(诊断为RA或其他RA相关疾病)、专科门诊服务、仪器诊断和用药量。结果药物使用分析只考虑生物制剂,研究对象为至少90例在基线治疗使用生物制剂(阿达木单抗n = 144,依那西普n = 236和英夫利昔单抗n = 94)的患者。每年的数据显示,依那西普比阿达木单抗或英夫利昔单抗在初始治疗中有更好的依从性。依那西普的特征在于随访期需要增加初始用药量的患者数目最低(2.6%)以及初始用药量减少的患者数目最高(10.5%)。依从初始治疗方案的患者平均治疗费用为12,388欧元(阿达木单抗为14,182欧元,依那西普为12,103欧元,英夫利昔单抗为11,002欧元)。在随访的第一年,转换初始治疗方案的患者治疗费用高于未转换患者的治疗费用(12,710欧元对11,332欧元)。结论依从性,转换率和用药量似乎直接影响治疗成本。在不依从初始治疗方案的患者中,其他保健费用比依从患者高约三倍。这种差异可能对依从患者的生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依那西普显示出最高的治疗依从性。
强直性脊柱炎(AS)是以骶髂关节和脊柱附着点炎症为主要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未正规治疗,会引起脊柱关节融合、肢体残疾,严重影响患者生活,故曾被称为“不死的癌症”。但是现在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强直性脊柱炎患者通过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规律随访,能够达到“无病”状态生存,即以少量药物控制,使病情缓解、稳定,而不会进展至残疾。强直性脊柱炎主要累及骶髂关节、脊柱等负责躯体活动的主要关节。对于患者来说,尤其是病情稳定后,运动锻炼的重要性不亚于药物治疗。规律运动和锻炼可以缓解疾病症状、防止脊柱和关节残疾,增强肌肉力量、增加胸廓活动度,提高生活质量,是强直性脊柱炎整个治疗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加强背部和颈部力量的锻炼有助于维持和改善身体姿态。深呼吸和有氧运动有助于保持胸廓的弹性。但是运动项目、强度和时间应该因病程和受累部位的不同而有差异。如病程比较长,已出现了驼背、脊柱平直、扩胸受限等情况时,应强调背部运动,扩胸运动,且因脊柱活动度差,而易于合并骨质疏松,要避免冲撞性剧烈运动。而病程较短、关节和脊柱活动度比较好的患者,可行一些休闲运动,如做广播体操、游泳和打太极等。游泳是一项很有益的运动,在水中身体平卧时由于浮力抵消了重力的作用,所有的关节和肌肉都能得到锻炼,应尽可能用多样的方式划水。最好避免剧烈运动及高强度的运动,如打网球、篮球、乒乓球等。做何种运动都要穿带有缓冲作用鞋垫的训练鞋,有助于减轻对关节的创伤。另外,运动的持续性比运动的强度高低更重要。一般而言,中等强度运动(2-4小时/周)比不运动及高强度运动(>10小时/周)更理想,每周5次、每次至少30分钟的运动是较为合理的安排。一旦确诊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今后日常的坐、立及卧姿变得更加重要。首先,要保持身体直立,避免长期弯腰、屈曲,不要长时间采用一种姿势,适当变换体位,维持脊柱正常生理曲度,预防脊柱畸形。其次,睡觉时尽量睡硬板床,采用仰卧或俯卧位,避免侧卧,特别是屈腿侧卧位。虽然屈曲位可减轻疼痛,但易导致脊柱驼背畸形。若有颈椎受累,应低枕或去枕平卧,防止颈椎反弓畸形。若用枕头,尽可能低,能保持正常前弓度而又不至增加上胸椎后突为度。第三,站立时要抬头、挺胸、收腹,必要时可背靠墙站立以保持良好姿势。坐位时应直背硬靠椅,上身保持挺直,髋膝屈曲90度,避免坐矮板凳和沙发,避免弯腰过久引起脊柱畸形。对于强直性脊柱炎患者来说,规范合理运动的重要性不亚于药物治疗。长期严格的药物治疗和运动锻炼能够使得患者保持良好的关节功能,延缓疾病的进展,避免关节畸形和脊柱强直,避免手术治疗。另外,已有研究表明,运动能明显提高患者的社交自信,改善情绪。希望各位患者能够通过运动找回自信,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回归正常生活!转自:风湿免疫病医患交流平台
RA治疗建议首要原则:A、由患者与医生共同决策治疗方案。B、治疗以疾病活动度及其它因素作为依据。C、主治医生因为风湿科医生。D、患者治疗方案应该充分考虑个体化、医疗以及社会成本。RA治疗建议:1、一旦确诊、尽快开始DMARDs治疗。2、以达到临床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为目的。3、密切监测疾病进展,推荐1-3个月进行随访。若三个月未改善、六个月未达标,建议调整治疗方案。4、MTX(甲氨蝶呤)仍旧作为首选药物。5、对于MTX不耐受或者禁忌,即考虑LEF(来氟米特)或者SASP(柳氮磺胺吡啶)。6、在初始和更换csDMARDs时,可考虑不同剂量和途径的糖皮质激素,但应该尽快减量。7、初始csDMARDs疗效不佳,无预后不良因素,可更换其他的DMARDs。8、csDMARDs治疗未达标,有预后不良因素,可考虑bDMARDs或tsDMARDs。9、bDMARDs和tsDMARDs应与csDMARDs联合使用。当患者对csDMARDs不耐受,IL-6抑制剂和tsDMARDs可能更具优势。10、bDMARDs或tsDMARDs疗效不佳时,可以更换其他bDMARDs或tsDMARDs。11、激素减量后,持续缓解者(csDMARDs+bDMARDs治疗),bDMARDs减量。12、持续缓解者,可考虑csDMARDs减量。该推荐与2013版对比,主要更新有以下方面:1、关于MTX的锚定药作用方面,2013年版的描述为“MTX应作为活动性RA患者首选治疗策略的一部分”,而2016年版更新为“MTX应作为首选治疗策略的一部分”。细微的差别,却拓宽了MTX应当作为首选治疗策略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活动性RA患者。2、在糖皮质激素应用方面,首次提出“可以采用不同的剂量和给药方式”,强调“根据临床可行性尽快减量”,而删除了原先提出的“最长可使用6个月”。这样的修订更贴近临床现实应用了。3、提出“如果首选的csDMARDs治疗策略未达到目标,在有预后不良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其它的bDMARDs或tsDMARDs;目前的经验是使用bDMARDs治疗”。4、提出“bDMARDs和tsDMARDs应联合一种csDMARD使用”;并首次提出,“在不能使用csDMARD的患者中,IL-6通路拮抗剂和tsDMARDs较bDMARDs相比可能有些优势”。5、“如果患者在激素减量后仍可以维持持续的缓解,可以考虑减量bDMARDs,特别是在合并csDMARD治疗时”;“如果患者维持持续缓解,可以考虑减量csDMARDs”。提出了bDMARDs与csDMARDs的减量问题。